河北省宗教团体业务用房项目外电引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宗教团体业务用房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河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河北省委统战部、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总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6.招标范围:河北省宗教团体业务用房项目外电引入工程总承包 ①设计: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 ②施工:河北省宗教团体业务用房项目外电引入工程,包括从电源点引入的电缆、敷设及安装、室内高压柜进线及桥架等全部供电系统内容。【包括电力报装、方案审批、办理外电供电施工许可、解决开闭所占地使用、正式供电(包含配电室高低压及室外高压的正式供电验收、验收所需的配电室必须具备的器具)等全部手续和费用,负责市政、城管、园林、公交公司、过村路段、高速公路(含隧道)穿越、市政公路管道占用、民房占用等供电路径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及协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3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5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等相关文件,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文件导致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2 未按要求注册者,后果自负。已在河北省 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需要重复注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0时00分。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 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