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鲜猪肉类定点供应商选取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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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鲜猪肉类定点供应商选取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鲜猪肉类定点供应商选取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比。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食堂鲜猪肉类定点供应商选取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申请人是生产商的,除须具有营业执照外,须取得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b.申请人是代理商的,除须具有营业执照外,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所代理产品的授权书,生产商相关证件(肉类定点屠宰证、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商的公章)。
c.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时间需在2021年1月1日之后,检测机构须具有CMA认证资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d.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代理商提供授权或代理协议,并加盖有代理商和授权生产商的公章。代理商均需提供原材料来源证明(有效期内合同或协议及货款发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e.供应商实际供货时须提供相应货品的质量检验标准(国家标准)并出具有效质检报告。所有饮食材料应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日期、适用标准代码、检验人)或质量检验证明。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1月11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补充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9时30分,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