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无人机+红外等智能检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由大庆黄河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新建的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基地),该项目区建设场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内高台子镇,距离市区约40公里,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
基地配置无人机+可见光、红外热像仪、EL测试仪成套设备,主要开展运维过程中故障排查,确保电站的健康度处于较高的水平。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无人机+可见光、红外热像仪、EL测试仪成套设备,主要设备配置: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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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人机+红外等智能检测设备 |
台套 |
2 |
包含无人机、可见光相机、红外热像仪相机、EL测试相机及其附件 |
|
二 |
备品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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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类型同品牌无人机电池 |
套 |
4 |
所有的备品备件是在设备已有一套的基础上,另行增加 |
|
2 |
同类型组件供电直流电源 |
套 |
2 |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及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所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设备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现场调试、试运行。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内高台子镇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子阵内,车下交货。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交货后5日内完成调试。
(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可见光、红外、EL测试仪成套设备的生产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不少于5台套的可见光、红外、EL测试仪成套设备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0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