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洞堡院区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龙洞堡院区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XSSCG-2021-146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肆拾贰万柒仟贰佰肆拾贰陆角肆分(¥427242.64元)
五、采购项目概况及需求:采购龙洞堡院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