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微区成分及裂变产物等子项场地改造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微区成分及裂变产物等子项场地改造
2.3 招标项目概括
微区成分及裂变产物等子项场地改造
2.4 招标范围
微区成分及裂变产物等子项场地改造
2.5 建设/项目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
2.6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法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均无亏损。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8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不提供。
3.3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员工。
3.5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6业绩要求:近年(2018 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至少已完成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或第三方证明的复印件。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载明或第三方证明的时间为准。
3.7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微区成分及裂变产物等子项场地改造售价:8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
4.3 发售时间:2021年11月04日 12时00分—2021年11月0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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