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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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陵县老坚决精神职业教育园区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陵县老坚决精神职业教育园区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陵县老坚决精神职业教育运营管理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招标编号:商工程【2021】331 号 2.3建设 容积率0.51,建筑密度17.38%,绿化率35.01%。配套建设道路、供电、给排水、消防、绿化等基础设施。 2.5投资概算:约53273.88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及备案合格标准; 2.7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安全事故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0招标范围、内容: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2.11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建安费合同价款 0.6%(最终以工程结算价款为准)。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出具 2021年 1月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1.4提供 2018 、2019 、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2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之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截图并将有查询日期的截图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 4.2 报名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4.4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 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 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 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11 月 25日上午9:00分整 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 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投标人应根据《商丘市 公共服务平台》网站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商丘市 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主体在《商丘市 公共服务平台》参与项目评审期间,市场主体库无法更新上传内容,锁定时间为开标签到至评审结束。锁定期间,市场主体资信库信息提交发布时会提示:参与的项目正在评审,主体库已被锁定,不可编辑,评审结束后自动解锁。市场主体如有多天连续参与项目交易时,建议将主体库信息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更新完成,以免造成不利后果。 6. 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1年11 月 4 日9:00至2021年11 月 25 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 公共服务平台》( )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1年 11 月 4 日9:00至2021年 11 月24 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 (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 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7. 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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