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废树脂及浓缩液运输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2170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废树脂及浓缩液运输设备采购2.3 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2.4 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废树脂及浓缩液运输设备 设备数量:1套废树脂运输设备,1套浓缩液运输设备,1套电加热器2.5 交货地点
海南3、4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
2023年11月25日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具备所投标设备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能力。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废树脂及浓缩液运输设备采购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 开户 收款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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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p.cn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