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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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0新(监理)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E4511002871001120001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9日 四、更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5.2.2“(1)本工程监理费预付款为:监理签约酬金的20%,在本监理合同签订后7日内由委托人支付给监理人。”更改为“监理签约酬金的30%,在本监理合同签订后7日内由委托人支付给监理人”;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资格:1、总监理工程师职称、学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10 分;具有土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的得 10 分。2、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业经历: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 10 分。”更改为“1.总监理工程师职称: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以职称证为准);2.总监理工程师学历:具有土木工程类专业大专学历的,得5分。具有土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得10分。3.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得10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监理人员机构情况:①拟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专业为工程类的 20 分。②其他监理员2人,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更改为“1、拟投入的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满足项目需求的得基本分10分。2、人员配备加分(满分20分):①拟投入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职称证专业为工程类的,得5分。(以职称证为准)②拟投入的监理员中,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以职称证为准);每个加5分。”
2021年11月1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