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 2×1000MW机组智慧电厂通讯及主动安全动态防御体系成套设备和系统集成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1-10-3-263-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 2×1000MW机组智慧电厂通讯及主动安全动态防御体系成套设备和系统集成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热工研究院 2×1000MW机组智慧电厂通讯及主动安全动态防御体系成套设备和系统集成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
2.2 规模: 2×1000MW机组
2.3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300天内
2.4 标段划分: 2×1000MW机组智慧电厂通讯及主动安全动态防御体系成套设备和系统集成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招标包含2×1000MW机组智慧电厂通讯及主动安全动态防御体系成套设备供货和系统集成。投标方需提供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要求的基于主动动态防御的2×1000MW机组智慧电厂通讯及主动安全动态防御体系解决方案,并依据该方案提供所需的全套2×1000MW机组智慧电厂通讯及主动安全动态防御体系成套设备和系统集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2×1000MW机组智慧电厂通讯硬件设备、配套软件、相关辅材等的供货,及主动安全动态防御体系硬件设备、配套软件、相关辅材等的供货;基于主动动态防御的2×1000MW机组智慧电厂通讯解决方案,及主动安全动态防御体系解决方案;本项目所需的系统交付及智慧电厂项目相关的规划设计、综合布线、检验、机构认证、安装、运输、迁移、调试、移交、技术服务等系统集成工作。
2.6 交货地点:江西省赣州市、陕西省西安市等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三周内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网络安全类或信息化项目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 11 月1 日 9:00起至 2021年 11 月 8 日 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