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第三批理化设备(B)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第三批理化设备(B)采购项目。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 PP 通风柜、测量投影仪、尺寸及密度测量系统、高温 热水解炉、氧金属比测定装置、原子荧光光谱仪、马弗炉、实验室器皿干 燥箱、超声波清洗机。
2. 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1 |
PP 通风柜 |
5 |
2 |
测量投影仪 |
1 |
3 |
尺寸及密度测量系统 |
2 |
4 |
高温热水解炉 |
1 |
5 |
氧金属比测定装置 |
1 |
6 |
原子荧光光谱仪 |
1 |
7 |
马弗炉 |
1 |
8 |
实验室器皿干燥箱 |
2 |
9 |
超声波清洗机 |
2 |
设备关键参数:
1.《PP 通风柜采购技术要求》
2.《测量投影仪采购技术要求》
3.《尺寸及密度测量系统采购技术要求》
4.《高温热水解炉采购技术要求》
5.《氧金属比测定装置采购技术要求》
6.《马弗炉、实验室器皿干燥器、超声波清洗机采购清单》
7. 《原子荧光光谱仪采购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 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4 近 3 年(2018---2020 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 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3.5 近 5 年(2016---2020 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 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 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