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地面水处理系统委托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地面水处理系统委托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800万吨/年。地面水处理系统包含地面日用消防泵房、矿井水处理车间、深度水处理车间、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生活供水处理车间。日用消防泵房设置生产、消防水泵13台,满足矿井生产、消防用水;矿井水处理车间配备3台迷宫净水器,处理能力600m³/h;深度水处理车间具有脱氮、除氟功能,处理能力约600m³/h;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矿井生活废水,处理能力2×20m3/h;生活供水处理车间对饮用水进行反渗透深度处理后,供职工饮用、锅炉用水,处理能力50m³/h。
2.2 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
2.3 规模:800万吨。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5招标范围:投标人至少配置15人负责高头窑煤矿地面水处理系统及相关辅助设施的运行、维护、中小修和管理。运维所需备品备件、大宗材料等均由招标人提供。服务所需工器具、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 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污水处理系统运维服务合同业绩,且合同服务期限1年及以上,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签订时间、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9:00起至2021年11月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