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老路梁子风电场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发布了《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公示,,项 目业主为 永善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为 7:3,招标人为 永善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老路梁子风电场勘察设计服务。
2.2 项目概况:老路梁子风电场位于永善县伍寨乡火地头至大馅氹村一带的山脊上,场 址由中寨村及其周边道路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工程拟安装 22 台单机容量 3000kW 的风电 机组, 总装机容量为 66MW。本工程拟新建 1 台 70MVA 的主变, 以 3 回 35kV 电缆集电线
路接入大坪子风电场。
2.3 建设地点: 云南 省 昭通 市 永善 县(区)。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2.5 招标范围:
2.5.1 勘察工作
根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的需要进行工程现场(不含送出工程)初步勘察、详细 勘察、工程测量及控制网布置,岩土工程试验、测试、分析研究,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相关 勘察报告资料。主要包括:
(1) 风电场区、升压站区的地形图测量及配合地质、水文专业的测量;
(2) 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
(3) 水文气象调查及现场和室内技术工作;
(4)提交本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必要时)、工程测量报告、控制网资料、岩土工程勘
察报告及土壤电阻率报告等;
(5) 随施工进度派驻工地现场相应专业的设计代表。
2.5.2 设计工作
风电场内所有的设备、安装、土建工程、储能的设计(不含送出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 风力发电机组的选型及微观选址、风机基础、吊装平台、风机变压器、集电线路、道路、升 压站、接地工程等工程设计,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规划) 、设备技术规范书等编 制,优化设计,按集团公司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创建精品工程,工程过程中的各项审查、 检查,工程设计总结,各专题专项验收技术支持和配合、竣工验收等。及随施工进度派驻工
地现场相应专业的设计代表。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公共要求:
投标人财务信誉不能出现如下情况:
(1)被列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
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
(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
惩 戒 “ 黑 名 单 ” 或 安 全 生 产 不 良 记 录 “ 黑 名 单 ” 的
(3)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 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 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或终结 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5)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 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 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8)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9)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
(10 )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 且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
(11)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且不能提 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12) 未如实陈述上述要求内容的;
3.2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3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测绘甲级资质 。
3.4 近 5(2016 年以后)年内具有独立承担 3 个及以上 40MW 等级及以上类似风电发电 项目主体工程相应的勘察设计业绩 ,需附相关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 或高级及以上职称,须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设计工作经历并担任过 2 个及以上 40MW 等级及 以上风电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需附相关证明文 件。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 年-2020 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投标人应提供经审计的 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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