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检修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起重设备检修服务(三年)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维修项目是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域在用各类起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标准及厂家的设备使用、保养、试验要求。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季保的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保证特检所检验合格并取证。它包含但不限于对设备定期进行巡视检查、保养、定期向设备添加或更换油、脂,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治理设备的漏泄等。负责起重设备办理年检工作(年检费用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含新增起重设备年检,保证通过起重设备年检。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1.2招标范围: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乌东煤矿、屯宝煤矿(昌吉硫磺沟)、宽沟煤矿(呼图壁)、准东煤矿(吉木萨尔)、红沙泉煤矿(奇台)、黑山煤矿(托克逊)、活性炭分公司、洗选中心、生产服务中心、物资供应公司电动葫芦61台,桥式起重机48台,门式起重机2台,手动天车1台,共计112台起重设备维护、检查、保养、修理、加油、更换零部件及检验等工作,负责使用单位起重设备的报检、整改工作,子分公司分布地区不同,投标单位必须响应上门服务的需求。
2.1.3服务期:本次招标项目检修周期为3年或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先到为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1.4服务地点: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矿。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须包含桥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须包含桥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项起重设备的维保合同业绩(双梁或门式,其中至少1项为30吨及以上起重设备的维保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27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03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