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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围岩长期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27     浏览:0    
核心提示: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围岩长期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围岩长期监测设备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围岩长期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围岩长期监测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围岩长期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围岩长期监测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郑州分公司承担了围岩长期监测工作,本次监测购买设备为围岩长期监测用多点位移计、应力计、渗压计等元器件,在土建施工期间埋入围岩或混凝土内,施工期采用采集仪表进行监测,施工完成后接入自动化监测系统。

2.4 招标范围
围岩长期监测用多点位移计、应力计、渗压计等元器件供货,以及出厂前的试验、出厂验收、商检、包装、发运、交货、技术培训、指导安装等。

2.5 交货地点
甘肃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陆续供货(预计约5年)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 项目经理资格: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附职称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最高投标限价:400万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围岩长期监测设备采购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

4.3 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7日 17时00分—2021年11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围岩长期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围岩长期监测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围岩长期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围岩长期监测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郑州分公司承担了围岩长期监测工作,本次监测购买设备为围岩长期监测用多点位移计、应力计、渗压计等元器件,在土建施工期间埋入围岩或混凝土内,施工期采用采集仪表进行监测,施工完成后接入自动化监测系统。

2.4 招标范围
围岩长期监测用多点位移计、应力计、渗压计等元器件供货,以及出厂前的试验、出厂验收、商检、包装、发运、交货、技术培训、指导安装等。

2.5 交货地点
甘肃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陆续供货(预计约5年)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 项目经理资格: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附职称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最高投标限价:400万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围岩长期监测设备采购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

4.3 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7日 17时00分—2021年11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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