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充电设施运营质量提升项目
(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489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2021年充电设施运营质量提升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84898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获取费用(元) | 投标 保证金(元) |
1 | 2021年充电设施运营质量提升项目 | 179.3447 | 1 | 2021年充电设施运营质量提升项目 | 179.3447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 31日 | 179.3447 | 否 | / | / |
(二)采购范围:开展充电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完善竣工验收报告;根据安全检查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给出整改建议,协助落实整改工作。
(三)报价说明:下浮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不低于0%的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下浮率大于1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费用=经第三方审定结算金额×(1-中标下浮率),同时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结算条款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要求提供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投标人年度报告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专用章或电子签章。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证明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2020年中连续两年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 |
4 |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5 |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6 |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
7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不适用此条)。 |
8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义出具。(以招标服务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 |
9 | 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投标截止日算起,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3 |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
14 | 非联合体投标。 |
15 | 投标文件无明显雷同。如果专家组认定某几家有明显雷同,可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1 | 1、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或《检测机构认可证书》,能够出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现场检验资质《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 2021年充电设施运营质量提升项目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有权向以下相关部门举报。
1、到招投标业务方面的,请向广东广州 供应链管理部监督科投诉。投诉 2、涉及到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请向广东广州 监督部举报。 举报 九、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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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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