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
皖E0-21-2021-1004 |
项目名称 |
和县集中式供水工程及管网整合提升项目(干校-功桥镇给水管网工程)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发改行审[2021]161号)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和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和县干校-功桥镇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1座娘娘庙提升泵站,设计规模为12000m3/d,铺设DN300-DN500输水管道(球墨铸铁管+钢管)约28.8km,采用压力流输水方式,管道沿道配套碟阀井、排气阀、排泥阀井、管道标识桩等附属设施。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下同)(人民币)为 62863540.66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11月19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技术条款、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
标段划分 |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信息为准)。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③业绩内容的证明材料(若有)。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3)“类似项目”指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的施工业绩: ①单份合同金额为 4400 万元以上(含 4400 万元); ②合同内容包含农村饮水类或泵站类任意一项。 (4)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和资料(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未反映上述业绩指标的内容,则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若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则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写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以及该业绩甲方的经办人姓名及联系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10、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1、已从马鞍山市 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资料下载 |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 10 月 27 日17时30分, 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 系统进行提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 的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 月 16 日9时 00 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开 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有关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1306021338000440538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2152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17525105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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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 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
地
邮 编:243000
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