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42010220211012002P |
报建名称: | 江岸区新春村规划小学新建项目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110221035135813 |
招标项目名称: | 江岸区新春村规划小学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施工).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 |
招标人(盖章): | 湖北南方建设管理咨询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李力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 |
招标人 |
工程 本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位240个。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7820.76 | 立项批准文号: | 岸发改【2019】183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4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1-10-22 18:00 ~ 2021-10-27 18:00 |
投资总额(万元): | 17820.76 | 购领招标文件 3、(1)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且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3)组成联合体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4、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教育重大建设项目联席会议的纪要》(4,2021.3.26)的精神,本项目可在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完成初步设计且出具初步设计和概算申请后的阶段,先行开展工程总承包和监理服务的资格预审,待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发布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为项目估算总投资额17820.76万元。因本项目暂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受平台系统录入限制,本项目标段合同估算价暂填项目估算总投资额。 5、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请及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便知晓招标文件的具体下载时间。 |
备注: | 1.投标申请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 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2.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是拟派担任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9:30时,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 ”,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 ”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 ”)将拒收。 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下列承诺书:(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2)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6.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等咨询成果除外的);(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6)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18)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19)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0)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采用评审制的,当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不少于3名,且不多于9名(含)时,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9名时,采用评分排名的方式,择优选择和确定不少于9名(含)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