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塘镇饶丰村粟寮坑自然村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投审[2021]94号核准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2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为13961.30平方米(约20.94亩),其中拟新建32户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5814平方米。每户用地2间72平方米(每间8米×4.5米),层数2层。标准户型首层建筑面积72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81平方米。
2.3招标范围:依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
2.4招标控制价为:5595589.94元。
2.5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
2.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1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的施工企业;
3.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的资格等级必须为一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没有在建工程;提供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提供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4月-2021年9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18年-2020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行政处罚信息,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或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018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以现场查询为准);
3.6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及行政处罚信息(以现场查询为准);
3.7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拟投入的人员必须在已登记人员中派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截止时间以潮州市 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
4.2 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8 日9时30分,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原因,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
5.2
5.3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 不予受理。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2.1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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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