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0421-TYN-SB/XL-(2021)第11号(总127号)
的分管单位,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项目分为三个厂区P型电池及组件厂区、N型电池及组件厂区、硅片制造分厂,西侧为金硅路,项目建筑面积分别为P型电池及组件分厂:建筑面积为45486.96㎡,N型电池及组件分厂:建筑面积为34794㎡,硅片制造分厂:建筑面积为15407.8㎡,太阳能职工宿舍:14834.35㎡。
消防系统作为一种应对突发性灾难的特殊装置和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及时扑救初期火灾,杜绝恶性火灾发生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检查和维保管理机制是消防系统设施正常平稳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为确保 消防设施安全运行,计划开展2022年-2024年消防系统检测、维保工作。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根据《消防法》要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系统消防重点单位需委托专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西宁太阳能电力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泵、稳压泵、室内外消防栓)、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消防通讯、防火分隔及消防电梯等自动消防设施维护及消防安全技术检测(含消防控制系统电气线路)工作;对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维修、保养,每月维保后提供完成有效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并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和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上传备案,每年向西宁太阳能电力 提供各厂区完整有效的第三方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含检测过程相关资料),太阳能职工宿舍单独提供每月的消防维保记录。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
1.2.2.2项目工期: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暂定:2022年1月1日起~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消防设施维护(含检测)或保养(含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企业,并在青海省工程建设云平台及青海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注册备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对人员的资格要求
(1)
(2)针对本项目消防服务工作中的特殊工种(如消防设施操作等)人员,要求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过1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的生产厂区消防检测、维保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7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10:00时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硅路3号西宁太阳能电力 门前集合,由委托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费用及交通工具自行解决。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 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电子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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