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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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 | 横峰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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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横峰县城市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红军大道东西两侧、吴家安置地、教育城西侧、博物馆前坪、人大政协两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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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 | 横峰县红军大道东西两侧、吴家安置地、教育城西侧、博物馆前坪、人大政协两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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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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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横发改交通字【20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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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82142.41平方米 | 层次 | / | 结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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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约12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约 39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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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基本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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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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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新建停车场4处,改造提升停车场1处,设计停车位910个。另吴家安置地配套建设1座公厕,教育城西侧配套建设1座城管爱心驿站。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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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横峰县城市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红军大道东西两侧、吴家安置地、教育城西侧、博物馆前坪、人大政协两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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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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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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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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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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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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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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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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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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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 |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考核证,所有人员不为同一人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电子化评标,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投标人可自行进入 交易网投标报名,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2、省外施工企业参与本省行政区域内投标活动的,应当按照省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办理进赣信息登记。 3、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应由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担任,并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本项目执行赣建招标[2020]1号文件规定 。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市政工程类专业)、关键岗位【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考核证】。 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证书【(建办人函〔2019〕384号)明确的“培训合格证作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均予以认可”要求,在“住建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均予认可】。其中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拟承担投标本工程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不得为同一人,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否则招标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5、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6、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7、本项目执行饶府厅字〔2019〕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范本已上传至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签署后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此承诺书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若未扫描上传或开标时未提供原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自动弃权处理。 8、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号文件,投标单位一年内累计二次报名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采取利诱、诋毁、恐吓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排挤或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的,应当列入“黑名单”范围。由代理机构做好统计,统计表送业主单位和监督机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工程招标执行(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办法,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名中标人。 11、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详见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12、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横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落实疫情防控要求:①、各投标单位原则上限派1名委托代理人(或法人代表)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②、投标人全程必须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体温检测、扫健康码、扫行程码,并如实报告情况。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④、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不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维护好交易服务区卫生和秩序。⑤、自开评标时间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严格执行横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横峰县 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3、受新冠疫情影响,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于2021年1月20日发布《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23号》(以下简称第23号令),请所有来(返)赣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各投标单位人员严格按照第23号令要求做好隔离防范措施,并于开标时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4、其它要求详见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开标应急预案上传至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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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10月21日至 2021 年11月16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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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采用电子化招标的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 4、采用纸质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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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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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jx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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