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河龙运城龙运宫等七个展馆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4963004001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宿迁皂河文旅发展 的皂河龙运城建设工程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20﹞2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皂河龙运城龙运宫等七个展馆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1.1工程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1.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359㎡,总投资约6000万元。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1.3质量要求:合格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1.3.1设计质量标准: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须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保证通过消防等主管部门和住建图审部门审查。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1.3.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1.5付款方式: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设计部分:图纸设计完成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后,付至设计费用的40%;经主管部门图审合格后付至设计费用60%;工程完工付至设计费用9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设计费。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施工部分: 完成工程量50%时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工程完工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交付条件且造价审核结束,并提供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结清证明后,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审定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利息)。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包括:
该项目龙运宫、水利千秋、河防戍卫、航运史话、河工浮沉、火神庙、奶奶庙七个文博展馆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包含室内布展、装饰装修、智能化、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标识导览等全部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资格审查方法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4.1.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1.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5投标人类似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1)投标人自 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装修设计业绩。 (2)投标人自 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装修施工业绩。 (3)投标人自 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总承包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成员必须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投标人类似业绩满足4.5条)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锁,可通过宿迁市 服务平台办事指南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时30分。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7.3开标 8.异议投诉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8.1异议事项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8.2投诉事项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 (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 。 9.
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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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e;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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