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烟草公司城区 新经营场所修缮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MGG21264)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烟草公司新乡市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经营场所位于新乡市红旗区新东产业集聚区新东大道中段117号。总占地80亩,主体建筑物3座。其中,联合工房1座(建筑面积8425平米),生活辅助用房1座(建筑面积4903平米),由卷烟配送中心正在使用。目前仍有1座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4296平米)正在闲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纪要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5、投标人近三年内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存在不良记录,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
6、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中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7、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拒绝投标。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机构,核实投标供应商之间、其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止,每天8:30-11:30,14:30~17:3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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