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大坝工程智能温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和概况
叶巴滩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白玉县与西藏贡觉县交界的金沙江上游干流上。为金沙江上游13个梯级电站中的第7级,上游为波罗水电站,下游与拉哇水电站衔接。坝址区位于四川省白玉县盖玉区降曲河口以下约0.6km河段上,左岸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右岸属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贡觉县。电站采用堤坝式开发,为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217m,水库正常蓄水位2889m,相应库容10.8亿m3,死水位2855m,调节库容5.37亿m3,具有不完全年调节能力。电站厂房为地下式,厂内安装4台大机组+2台生态机组(一用一备),总装机容量2240MW。大机组单机发电引用流量337m3/s,生态机组设计发电引用流量135m3/s,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02.98亿kW.h。电站建设总工期103个月(不含筹建期44个月),施工高峰人数6168人。
2.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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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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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工程智能温控系统工程 |
1、大坝智能温控分析模型建设工程; 2、大坝混凝土防裂智能温控设备采购; 3、大坝混凝土防裂智能温控系统建设工程; 4、大坝施工期温控动态跟踪及仿真分析; 5、大坝施工期温控现场技术服务; 6、大坝智能温控模块与叶巴滩水电站数字建造平台集成研发 |
1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坝工程智能温控系统工程】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近10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内承担过100m及以上混凝土坝智能温控系统研发或运用的业绩。
3.2.2 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201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1项及以上100m级混凝土坝智能温控系统建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3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0-19 16:21到2021-10-26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0-19 16:21到2021-10-26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