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山湖污水处理厂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2140GZG1413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翠山湖污水处理厂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809-2140GZG1413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翠山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建设规模 0.5 万 m3 /d,本次改造工程包括以下内容:扩容及中水回用系统,外排水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格标准。为取得更好的处理效果及稳定性,拟采用“CASS 工艺+反硝化滤池”作为扩容工艺,采用“超滤+反渗透”作为中水回用系统工艺。该组合工艺具有先进高效、水质水量变化及负荷冲击适应性强、处理效果稳定可靠等优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水回用系统;002 深度处理系统 ;003 工艺设备;004 电控柜、仪表、材料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水回用系统;002 深度处理系统 ;003 工艺设备;004 电控柜、仪表、材料采购及安装: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index.html)进行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相关内容承诺,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相关网站或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仅适用于子包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6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0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10月25日23时59分59秒
3.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6 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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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购买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5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全日。
- 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投标人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