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移动信息2021年-2023年终端准入系统设备二级集中采购项目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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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中移动信息2021年-2023年终端准入系统设备二级集中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本项目集中采购终端准入系统设备24台,预估不含税金额为720万元,预估含税金额为813.60万元。中标人数量为1家。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交付时间、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至指定地点。 1.5服务期限:本框架协议服务期自框架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台设备最高限价为不含税3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框架合同免责说明:本次框架采购的标的为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需求,并不作为招标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需求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供应商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框架免责承诺书。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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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本项目要求能够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或同类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如果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只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a)在税务机关官网查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和查询地址; b)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5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 出具《保密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本项目只接受原制造商(原厂)投标/应答,不接受代理商。 2.7软件著作权:提供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终端准入系统设备产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2.8销售许可:提供由国家公安部颁发的终端准入系统设备产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扫描件。 2.9企业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个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为止签订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合同(同类案例指合同关键页需包含“终端准入、终端接入、网络准入、网络接入”等终端准入系统设备关键字的软硬件产品)且单个合同或框架下累计订单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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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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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9日12时00分至 2021年10月25日12时00分。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公告第十一条。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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