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HHXD-FY-[2022]第02号(总002号)
委 托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2022年-2024年全厂特殊消防系统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特殊消防系统设备主要由控制系统、探测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就地消防喷淋等消防设备等组成,详细设备构成详见技术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为确保西宁发电 特殊消防系统安全运行,计划开展2022-2024年全厂特殊消防系统维护工作。
1.1.2其他条件:维护用水、用电由委托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从接引点至作业现场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拆除均由受托方承担,委托方提供的设备配件详见合同及技术条款。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全厂特殊消防装置和设备的维护、检测、保养和巡检工作:
1.2.1.1消防控制主机装置和设备、各区域消防分机装置和设备
1.2.1.2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装置和设备
1.2.1.3油库区低倍数空气泡沫消防装置和设备
1.2.1.4 IG541气体消防装置和设备
1.2.1.5煤场自动寻踪消防水炮装置和设备
1.2.1.6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和设备
1.2.1.7全厂消防自动喷淋装置和设备、雨淋阀控制装置和设备
1.2.1.8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装置和设备
1.2.2主要工作内容
特殊消防装置和设备维护、检测、保养和巡检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2.2.1受托方每周巡检全厂特殊消防装置和设备一次,并做好设备清洁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检修、维护记录、工作日志和巡检记录。
1.2.2.1出现火灾报警、故障报警、控制电气线路故障、就地设备故障,受托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消除。
1.2.2.3按照青海省消防总队和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月、季、年的检查和系统测试。并做好检查和试验记录,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巡查记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验报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检查记录》、《火警记录》等记录。
1.2.2.4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规范要求制定检修计划和备品备件计划等,由委托方审核后予以执行。
1.2.2.5建立健全特殊消防系统相应的设备、检修台帐,所有台帐应记录完整、齐全。
1.2.2.6 涉及特殊消防系统的主机、分机系统和软件出现故障时需联系设备厂家的技术服务由受托方负责。
1.2.2.7 遇到当地行政部门检查需要配合的工作。
1.2.2.8受托方根据特殊消防系统维护工作量,自行安排维护人员,要求配备日常现场维护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一名人员常驻现场。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1.2.3.2项目工期:服务期限叁年,计划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完工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且取得消防机关备案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
投标人拟投入的维护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火电厂特殊消防运维或检测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5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11月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