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平罗公司#1、#2机组原煤斗防堵装置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6887,招标人为 平罗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平罗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平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罗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境内。建设有2台66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20MW。两台机组均在2020年12月31日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7个月。公司西南距银川市110km,距平罗县城60km,距陶乐镇约30km,西边距黄河约7km,距203省道约5km,西北距宁夏精细化工园区5km,交通方便。
锅炉为哈锅厂生产的型号为HG-1891/29.3-YM9高效超超临界变压运行直流锅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悬吊结构Π型锅炉。
2.1.2招标范围:
负责平罗公司#1、#2机组共12台套虾米曲线一体化防堵清堵振动煤斗及附属设备的设计、选型、供货、安装、调试(含电气、热控等相关设备)。原楔形防堵装置及附件的拆除、清运等。详见技术部分。
2.1.3工期:本项目的工程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具体施工开始时间由招标人通知,单台原煤仓虾米曲线煤斗更换时间为10天,且具有6台同时施工能力,实际单次施工台数的安排由招标人根据机组运行方式通知投标人。
2.1.4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发电有限公司现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虾米曲线一体化防堵煤斗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25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