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主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榆林化工聚丙烯主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聚丙烯主催化剂技术指标表
检测项目 |
单位 |
技术指标 |
|
活性 |
KgPP/gcat |
≥28 |
|
粉料堆密度 |
g/cm3 |
≥0.40 |
|
直径小于150微米细粉 |
wt% |
≤1.5 |
|
矿物油中己烯含量 |
wt% |
≤5 |
|
固体催化剂含量 |
wt% |
28-32 |
|
容器压力 |
Bar |
≥0.3 |
|
钛含量 |
wt% |
1.6-3.2 |
|
粒径 |
d50 |
μm |
>16.5 |
d90 |
μm |
<40 |
供货时间和数量:
供货数量:15吨(以催化剂干粉计)。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通知分批次到货。
交货地点: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须至少具有三家(含)以上INEOS工艺聚丙烯装置(或称为Innovene聚丙烯装置)的主催化剂供货业绩,每家企业单个合同数量以干基催化剂计不低于10吨(不包括试用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范围、数量、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2)投标人须提供已完成业绩的增值税发票(每份合同至少提供1张发票)扫描件(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该业绩不予认可)。
3)提供每份业绩对应的用户使用良好评价报告(用户良好评价报告必须能够证明使用此聚丙烯主催化剂能保证聚丙烯装置不产生异常问题,能够稳定运行,并包含工艺技术名称、使用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并加盖用户印章。用户使用良好评价报告必须由最终用户签署并盖章方为有效)。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1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20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