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经济开发区污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经济开发区污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字[202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涉及5条道路两侧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内容包括: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中水工程、路灯工程、行道树工程等。
(2)建设
(3)计划工期:6个月。
(4)标段划分:共5个标段。
一标段:纬三路——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
二标段:经三路——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人行道及机动车道恢复
三标段:纬五路、纬六路、经五路——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
四标段:路灯及路灯箱变(纬三路、纬五路、纬六路、经三路)
五标段:景观绿化及行道树(纬三路、纬五路、纬六路)
注:各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投标。按照评标顺序,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05 09: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3.1.1资质要求:1、一标段至四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实施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五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或绿化相关内容,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2)拟派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