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T-13210022-211964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已由湖北中烟工业 董事会以鄂烟工董决〔2021〕16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一个包。湖北中烟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公司风险文化构建与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标包 最高投标含税限价:1100万元; 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1.3招标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服务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服务期:28个月,其中建设期13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跟踪辅导及体系运行诊断评价与优化期12个月 1.4服务对象:湖北中烟工业 总部各部门、武汉卷烟厂、襄阳卷烟厂、三峡卷烟厂、恩施卷烟厂、红安卷烟厂、广水卷烟厂、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 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湖北中烟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第一阶段招标)入围单位。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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