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寻乌县寻乌水(菖蒲、龙廷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Ⅱ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乌县寻乌水(菖蒲、龙廷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Ⅱ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 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 下:“四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各一名)四大员均应有上岗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 交易网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9) 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因新注册不足6 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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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jx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