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九永招字【2021】第31号
永丰垦殖场南山村安置房项目经永行审投字【2020】19号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 二、报名人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企业业绩:投标企业近5年(2016年8月至2021年9月)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并且单项合同价不低于4.8亿元的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此施工业绩必须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良工程奖(不含结构优良工程奖); 4.注册建造师业绩:注册建造师(必须作为项目经理参建项目)近5年(2016年8月至2021年9月)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并且单项合同价不低于4.8亿元的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企业业绩和注册建造师业绩可以查询,查询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外埠来赣施工企业应按照《赣建办[2017]14 号》和《赣建审批[2020]4号》、《赣建城镇〔2021〕19号》规定,在江西省“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凭本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下载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网上答疑、网络上传电子资格送审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 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不得参与“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