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监控系统横向隔离装置升级加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监控系统横向隔离装置升级加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的专项工作安排,集团公司要求各发电单位对部署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边界的在运正向、反向隔离装置开展升级加固工作。横向隔离装置是保障电力网络安全的重要设备,是落实“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综合防护”的工作基础,必须采用具备国网电科院认证的电力专用隔离装置。对于内存容量低于128M、工况较差且无法通过升级整改的老旧装置,进行全部更换。
项目完成后,设备厂商及实施商应提供达标验收报告,使升级加固后的隔离装置能够满足国家相关部门和国家电网调度部门的最新要求。
本次项目建设单位包括:北方公司所属乌海热电厂、蒙西发电厂、海勃湾发电厂、临河热电厂、乌拉特发电厂、达拉特发电厂、包头第一热电厂、包头第二热电厂、包头第三热电厂、金桥热电厂、丰泰发电公司、丰电能源公司、上都发电厂、兴安热电公司、锡林热电公司、魏家峁煤电公司、和林发电厂、龙源风电公司。本项目由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招标并签订合同,付款由所属18家单位分摊支付。
2.2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3 建设工期:30天.
2.4 招标范围: 北方公司所属18家单位的横向隔离装置的升级、加固、更新以及生产控制大区网络优化必备的网络设备、工业防火墙、接口机等的采购集成。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 北方公司所属18家单位项目实施现场。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ISO900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开发。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至少2份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网络安全系统集成或网络系统集成的合同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设备名称、供货清单、签订日期、签字盖章及用户验收报告、评价等内容)。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2日9:00起至2021年10月1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