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墓镇八个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10月11日
庄墓镇八个较大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壹拾伍万玖仟伍佰零肆元肆角肆分(¥5159504.44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料公示: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李慧敏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壹拾伍万玖仟伍佰零肆元肆角肆分(¥5159504.44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资料公示: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孙云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异议人的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长丰县 2021年10月11日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
招标(采购)人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