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除尘、1号湿电高频电源改造采购招标公告
现对 1 号电除尘、1 号湿电高频电源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2.2 建设规模:1 号电除尘有 8 台高频电源, 现有设备容量:1.8A/80kV,1 号湿电 有 8 台高频电源,现有设备容量:1.2A/72kV。保留原电除尘器结构不变,拟将 1 号机组高频电源连带变压器及其控制系统改造为国内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的智能 变频高频电源装置,改造后的电除尘高频电源规格要求为 1.8A/80kV,湿电高频电 源规格要求为 1.6A/80kV。可根据负荷自动调整运行参数,实现机组在变负荷情况 下自动节能环保安全运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
2.3 建设工期:30 天(以 1 号机组停机检修,甲方实际通知时间起 30 天内)
2.4 设备名称:1 号电除尘 、 1 号湿电高频电源改造物资 。
2.6 数量: 16 台智能变频高频电源及其附属配件、备件(详见供货范围)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要求 。
2.8 交货地点:浙江宁波市象山县乌沙山电厂物资仓库 。
2.9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 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3.1.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 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1.3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 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1.1.4 投标人或投标人施工分包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提供证 书复印件 。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来至少 2 个 600MW 及以上机组电除尘湿电 高频电源或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 停止授标名单的);
3.4.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 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4.3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 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 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4.4 被 法 院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4.5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 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4.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 合惩戒名单的, 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 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4.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8 财 务 账 户 以 及 主 要 资 产 被 冻 结 、 查 封 的
3.4.9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 的;
3.4.10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 额超过净资产总额 的(查询网址:当地企业信息网);
3.4.11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4.12 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4.13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0 月 09 日 9 时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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