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 220kV总变电所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投产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为了进一步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综合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提升煤制烯烃这一新兴煤化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包头新型煤化工基地,招标人拟启动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将现有工程规模能力扩大。升级示范项目产能规模为200万吨/年煤制甲醇、70万吨/年聚烯烃,以进一步体现装置的规模效益。
本项目生产装置包括: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变换及热回收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冷冻站、硫回收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烯烃分离装置、MTBE/丁烯-1装置、C4/C5+综合利用装置、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等。
本项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包括:热电站(改造)、循环水站、化学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污水回用、事故水池、换热站、卸储煤、全厂火炬、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全厂总变及装置变电所、全厂给排水管网、烯烃罐区、液体汽车装卸栈台、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全厂供电外线及照明、全厂电信及总图运输等。
本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区神华科技园1号。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范围:220kV总变电所基础设计(含概算)、220kV总变电所界区到220kV外线架空线路终端塔的路由(电缆隧道或桥架)及配线相关设计、220kV总变电所界区内桩基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设计和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内容。
标段(包)划分:一个标段。
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设计服务进度计划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附件2: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220KV总变电站装置设计进度计划表要求。
2.3其他: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变电所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业绩5份,且均已投运1年或以上,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
a、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b、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1年或以上的材料及其它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变电所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业绩已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09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15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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