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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能源有限公司—2021-2022年管线定向穿工程经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衢州市,计划于2021-2022年建成。项目业主为衢州市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 衢州市能源有限公司—2021-2022年管线定向穿工程,内容如下:PE管De250-De110,总长度约19.6Km;定向钻的土壤类别:土方、软质岩等(Rc≤30 MPa).;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一)。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城市燃气PE管道定向穿越工程施工业绩,累计总金额不少于7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够体现以上项目特征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城市燃气PE管道定向穿越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够体现以上项目特征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至少为:1人; 2、本工程须配备2台及以上定向钻钻机(包括自有设备的购买合同或租赁设备的租赁意向书或租赁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10月8日9:00至2021年10月14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