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积分体系客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规模:积分商城系统功能补充及相应采购相应增值产品,服务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客户,总服务人数约260万人。
项目概况:
长城炼金术积分体系已平稳运行近两年,期间长城证券以福利形式向用户发放大量积分。在积分运营体系,积分发放与积分消耗应当同步进行提升。
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没有统一的积分消耗运营平台,商品发货、订单审核、积分运营活动开发、数据报表、权益采购、物流发货等大部分工作停留在手工维护阶段,工作效率低下;同时,商品采购和系统服务功能无法做到及时更新,导致积分价值感知传递缓慢,用户积分核销率逐渐降低。单一的积分兑换方式也不断增加企业积分消耗成本。
网络金融部申请建设积分商城运营平台以及引入积分商城商品供应链,该平台定位于运营工作为中心,通过整合现有资源,采用系统线上化、自动化、流程化、可视化的手段实现积分商城业务提效,从而帮助APP运营业务提升积分价值感知,增强用户体验,拉升用户留存率。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即日起面向全国招募实物类、电子卡券类商品及服务供应商。
建设期:合同签订以后3个月内完成。并提供1年免费服务(以招标人竣工验收开始计算)。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及内容包括向全国招募实物类、电子卡券类商品及服务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积分体系客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积分商城技术或运营服务项目(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业绩至少2个,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以及能够反映招标要求业绩内容等页面,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1年10月1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10月1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