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至2023年生产辅助设施服务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海门港务公司生产服务设备管理、现场生产综合辅助工作提供辅助服务,项目服务地点为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港区,项目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2 本次招标范围:配置9名生产服务人员,辅助开展生产服务设备管理、现场生产综合等相关工作,应配置人员:船舶海务主管1人,船舶机务主管1人,项目负责兼档案管理1人,综合事务员(A)2人,综合事务员(B)1人,仓库管理组长1人,仓库管理员1人,入库资料员1人。相关人员需持有与岗位相对应的资格证书,满足生产服务管理要求。
2.3 项目工期 :2年,自 2022年 1 月 1 日始至 2023年 12月 31 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2个从事港口营运或其它企事业单位配员(单个业绩投入人数在8人及以上)的服务工作业绩(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扫描件、业主评价等)。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9日9:00起至2021年10月13日17:00止。
获取方式:【电子招标】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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