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分公司2021年无线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汕头分公司2021年无线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汕头分公司2021年无线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1)建设规模:
序号 |
任务书文号 |
任务书投资 (人民币 万元) |
项目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份额 |
施工等预估费用 (人民币 元/不含增值税) |
施工部分费用(人民币 元/不含增值税) |
乙供购销材料费(人民币 元/不含增值税) |
建设地点 |
1 |
中电信粤[2021]472号 |
2000 |
汕头分公司2021年无线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
工程施工 |
1 |
7,115,924.00 |
6,914,400.00 |
201,524.00 |
金平(东、北)、龙湖(东、北)、澄海(东、北)、潮阳(东、北)、潮南(东、北)、南澳(东、北)、濠江(东、北) |
2 |
4,811,124.00 |
4,609,600.00 |
201,524.00 |
金平(西、南)、龙湖(西、南)、澄海(西、南)、潮阳(西、南)、潮南(西、南)、南澳(西、南)、濠江(西、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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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11,927,048.00 |
11,524,000.00 |
403,048.00 |
/ |
备注:
1.1)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最终的设计概预算批复为准。
1.2)【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1.4 份额情况: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汕头分公司2021年无线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份额1),预估金额为711.5924万元(不含增值税),份额占比为60%,承接金平(东、北)、龙湖(东、北)、澄海(东、北)、潮阳(东、北)、潮南(东、北)、南澳(东、北)、濠江(东、北);
2)汕头分公司2021年无线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份额2),预估金额为481.1124万元(不含增值税),份额占比为40%,承接金平(西、南)、龙湖(西、南)、澄海(西、南)、潮阳(西、南)、潮南(西、南)、南澳(西、南)、濠江(西、南);
为了保证项目竞争性,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927,048.00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且投标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投标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注册资金的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8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的是全国范围内通信设备(无线类)的相关施工或集成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业绩。(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1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3)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4)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对应负责的区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1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2016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6)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与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合作期间发生重大事件(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等情形)的;
(17)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不得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在最近五年内(2016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在最近五年内(2016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8※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方式的,纸质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2.9其他要求: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须在2021年09月29日00时00分至2021年10月03日24时00分内完成4.1.1登记购买及4.1.2登记申领工作,并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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