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MWp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锦湖鞋业有限公司0.96MWp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浙江锦湖鞋业有限公司0.96MWp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68号,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建设接入电压为0.4kV,建设容量0.96MWp。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加固、接入方案审批、光伏电站建设、场内检修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审查、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定值计算及整定、试验及检查测试、新能源集控中心接入就地侧调试(视频监控及远程集控)、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包含光伏项目所需的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2.2其他:自合同签订日起 60 日完成全部并网。质量按照建设精品工程为目标,需满足第五章 “工程质量标准与要求”的各项要求与规定。
项目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68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两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1MWp及以上光伏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1MWp及以上光伏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09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