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临沂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低旁系统优化改造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临沂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低旁系统优化改造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临沂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
2.2 规模:单机400MW以下。
2.3 建设工期:2022年5月3日-2022年5月22日。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2号机低旁系统优化改造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项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所投品牌旁路装置(高旁或低旁)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并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7日9:00起至2021年10月6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