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场项目气化系统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高场项目气化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HDGC-WZ-GKZB-21-1775
2.2 招标项目名称
高场项目气化系统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高场项目气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隶属于812.G02工程项目,主要用于UF6管道的吹扫除水汽、UF6的气化、残料的收集、罐内泄漏的收集、房间内泄漏的收集等,主要包括5个子系统:氮气子系统、气化子系统、残料收集子系统、罐内事故泄漏收集子系统、房间内事故泄漏收集子系统。根据项目的整体进度要求,项目的总体费用计划已经完成审批,可以对气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4 招标范围
壹套“气化系统”(主要包含气化装置、废水收集槽、排风净化塔等非标设备、氮气缓冲罐、氮气干燥过滤一体机等标准设备及管道、仪表阀门等)设备的细化设计、制造、预验收、运输、安装、调试、终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交货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项目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
2.7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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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或可覆盖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制造的;或者具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可用于制造上述范围压力容器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高场项目气化系统设备采购售价:8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25日 09时00分—2021年09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