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及分拣改造项目-工程设计及勘察服务采购标段已由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勘察服务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建设内容:
2.2.1新建高架库
新建高架库以及对原有联合工房配电、部分墙体、地面的改造等。库容设计仓储能力不低于1.62万箱卷烟。
2.2.2新建辅助工房
新建辅助工房主要用途为消防水池及控制室、泵房及控制室、安防监控室、配电设施设备操作间、空压机房及生产管理场所等,以解决现有物流中心消防、安防、电力、办公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达到当前消防安监的法规要求。
2.2.3新建1条实际分拣效率不低于30000条/小时的全品规分拣线。
2.2.4新建1套储分一体系统(采用多穿库缓存系统和倍速链缓存系统组合模式)。
2.2.5质量要求:满足廊坊卷烟仓储、分拣、销售需要,并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3勘察设计完成期限:40日历日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及勘察服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等。
2.6最高限价:165.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之后的审计报告即可);
3.4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 3.6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业务(提供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或代理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等系统查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单位须在河北省 综合信息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河北省 综合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河北省 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河北省 平台选择“廊坊市 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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