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及改造项目一期)电梯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吉安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及改造项目一期)电梯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1】43号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8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F000500443 | 吉安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及改造项目一期)电梯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 1 | 批 | 1158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电梯的安装、调试,并经有关质量技术检验机构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3.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前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征)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税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自然人手印)】
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 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殊资格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5日 08:00 至 2021年10月01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电梯技术规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