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北保定博野县供电公司小店供电所项目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河北保定博野县供电公司小店供电所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博野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国网河北保定博野县供电公司小店供电所项目核准的批复(博行审核字[2021]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河北省电力 博野县供电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15 09:00:00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7.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