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1、#2机组(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产生的电力副产品粉煤灰、石膏的处置进行招标。投标人购买招标人电力副产品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电力副产品的运输,保证副产品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本次招标承包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预计产生的粗灰15万吨,细灰8万吨,石膏6.5万吨,具体以实际产量为准。招标人两台机组煤种及电力副产品实际产量与预计产量将存在差异。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脱硫石膏产量、品质不做任何承诺,承包人须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结算说明:粉煤灰、石膏采用月结月清方式结算。若粉煤灰中标单位不要求进行粉煤灰分选,则细灰按照未分选期间粉煤灰销售总量的35%结算。
2022年1月26日零时至2022年2月25日24时期间,粉煤灰、石膏按照合同价格5折销售。进入半价期前一天承包方须保证料位不高于技术规范书警戒料位,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恢复原价销售。
2022年6月26日零时至2022年7月25日24时期间,粉煤灰、石膏按照合同价格5折销售。进入半价期前一天承包方须保证料位不高于技术规范书警戒料位,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恢复原价销售。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公司所在地的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营业执照范围包含建筑材料、粉煤灰经营或综合利用、处置等;或粉煤灰的终端用户。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粉煤灰购买或销售合同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合同关键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不小于3万立方米已建成的符合环保要求干灰储罐(库、粉体仓),以及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固体废物堆放设施;
证明资料提供:1.干灰储罐(库、粉体仓)、固体废物堆放设施自有的提供自有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2.干灰储罐(库、粉体仓)、固体废物堆放设施提供图片;3.干灰储罐(库、粉体仓)、固体废物堆放设施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环保部门验收证明或符合环保要求的承诺函。4.干灰储罐(库、粉体仓)需提供不小于3万立方米的图纸或者体积说明。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4 16:30: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