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首次公告时间:2021年9月19日 四、变更事项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的营业执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5年以上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经验及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合格证(外省投标单位根据本省情况提供相应项目经理证书)。若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需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职业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如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交,其原件应在2021年10月11日下午18时00分前单独密封递交或邮 3、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10月12日14时30分;4.2.2签到确认时间变更为:2021年10月12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5.1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0月12日14时30分。 4、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建造师符合本工程要求得1分的内容变更为:若为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的营业执照,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5年以上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经验及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合格证(外省投标单位根据本省情况提供相应项目经理证书)。若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职业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 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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