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30%,企业自筹7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雄东片区B社区,建设内容包括7座综合能源站、27座供热用户站、供热一级管网及低温热网20.827公里(其中入综合管廊7.774公里,直埋敷设13.053公里)。项目范围内集中供热面积319.76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供热面积157.3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供热面积162.44万平方米,热负荷约136.54MW;集中供冷面积162.24万平方米,冷负荷约116.96MW。总投资估算约为81001万元。
2.2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含经济测算和收益分析),并配合完成可研立项阶段所需支撑性工作(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节能评估报告书等),完成评审并通过企业内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
(2)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等。
(3)工程设计:工作内容为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IM 设计、与雄安新区工程CIM 智慧城市平台对接、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承担后续各施工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按照施工招标分别编制招标图纸、配合招标答疑、现场踏勘、设备材料采购及选型等工作)、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设计及服务工作。
本次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服务为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
(1)可行性研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供可行性研究的中期成果,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供终期成果,至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立项批复之日止。
(2)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各项目初步勘察报告,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各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2.4其他要求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全部要求:
①可行性研究资格要求:具备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且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市政公用工程)。
②工程勘察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b.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a.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b.国家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GB2级压力管道《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或GB2级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全部要求:
①可行性研究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热力工程类可研项目业绩;
② 勘察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热力工程类勘察服务项目业绩。
③ 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管径DN500及以上的热力工程设计业绩。
注:同一业绩合同中包括上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多项工作内容,视为满足其对应内容的业绩要求。
(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8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64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 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 10.9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10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
通讯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