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1-0921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博望区产城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项目合作方招标 |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
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博发改函〔2021〕151号) |
项目统一代码 |
2109-340506-04-05-79641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博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博望区(包括高新区西区和主城片区两个片区,具体见以下建设规模)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高新区西区和主城片区两个片区,其中高新区西区项目范围北至辽河路、南至山河路、西至来陇路、东至秦岭大道,总用地面积5.75平方公里;主城片区项目范围北至辽河路、鸭绿江路、南至博望大道(S445)、西至秦岭大道、东至井冈山大道、沧波路,总用地面积6.33平方公里。两个片区合计12.08平方公里。 此外,还纳入了和区域开发建设密切相关的两个区域外项目:客运枢纽及物流中转中心和三杨安置房项目。 |
合作期限 |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4年。高新区西区建设期暂定为2022年-2023年;主城片区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期暂定为2022年-2024年,二期建设期暂定为2023年-2025年;剩余期限为运营期。如需延长合作期,合作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
运作模式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回报机制 |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合作方回报机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范围 |
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选择本项目的合作方,由项目合作方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融资、投资、项目规划策划、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及建设、产业发展服务、运营管理等工作。 |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
本项目分为高新区西区和主城片区两个片区,本项目总投资约为60.16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为37.27亿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约为1.86亿元,征地拆迁费约为14.81亿元,预备费约为2.70亿元,建设期利息3.52亿元,具体投资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业绩要求:/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9、已从马鞍山市 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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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下载 |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 26 日17时30分, 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进入“马鞍山市 网”进行网上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0月11日9时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文件递交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 网 |
开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有关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187251104452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34050165860800000613-192045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1306021338000429890 |
特别提示 |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 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
地
邮 编:243000 联 系 |